隆回县金石桥等5个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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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发改审批〔2024〕14号

****改革局

关于****问题

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报来《关于****问题整改项目审批的申请书》、《****问题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

二、项目名称:****问题整改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北山镇、滩头镇、六都寨镇、金石桥镇、小沙江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问题整改项目,包含了北山镇、六都寨镇、滩头镇、金石桥镇、小沙江镇5****处理厂的现存问题整改、设备检修及厂站优化;****处理厂调节池防渗处理;北山镇、六都寨镇、****处理厂主管网修复: (1)****处理厂纳污区排水管网进行疏通清洗;(2)对管道结构性缺陷进行非开挖修复,主要方法包括异物清除、局部树脂固化修复;(3)对无法通过非开挖修复的管道开展开挖换管。

五、总投资估算为:1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1.7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2.08万元,预备费用9.19 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奖补资金。

六、项目单位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建设时期的同类型项目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必须依法招标;合同估算价合计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项目单位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并主动接受我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九、依照《****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3〕18号),政府投资项目(包括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专项债项目等)均应落实以工代赈要求,尽可能使用当地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十、本项目建设工期180天(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十一、请你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改革局

2024年5月**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7
招标公告
隆回县金石桥等5个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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