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生活基地幼儿园、托育中心消防设施、箱变和县委党校片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新疆-哈密-伊吾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国
建筑(略)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工程名称 **市**县工业园区生活基地幼儿园、托育中心消防设施、箱变**委党校片区消防(略)
建设地址 ****县
建设规模 2298.61平方米
合同工期 2024-05-01 至 202(略) 合同价格 (略)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西北岩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烨
设计单位 **通艺市政(略) 项目负责人 魏宏祥,雷国伦
施工单位 **联丰基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薇
监理单位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兰正军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备注: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略)。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略),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略)。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略)。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略),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