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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5月7日在《**省(略)程的谈判采购公告。现对公告内容做出变更:
原公告内容:
四、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
四、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略)上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略)。以上需提供原件备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